独立代理人制度优势明显


独立代理人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几年前传入中国,就象上世纪90年代友邦个人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一样,一直是行业关注的重点之一。

 据统计,美国70%的保险业务来自不到20万的独立代理人,他们每年创造5000亿美元的保费,人均产能高达200万美元,是我国专属代理人平均业绩的百倍。

 换句话说,不到20万人,其真正的产能超过了我国当前800万保险代理人们产能的总数。这直接体现了独立代理人制度的先进性。

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销售主体大部分是保险中介机构,而主体保险公司专注于产品研发、投资和理赔,所有中间服务全部交给专业中介机构。有效减轻保险负担,提升市场活力。

 独立代理人优势明显

“独立代理人”相对于专属代理人而言,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可以同时代理多家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个人保险代理人。

 独立代理人的服务模式从独家代理以产品为导向的强势推销模式升级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私人定制理财方案、货比三家精选产品、售后服务终身维权的需求导向模式,大幅降低销售难度。

 与专属代理人相比,独立代理人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身份的独立性。独立代理人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与保险公司相同的市场主体地位,两者是保险代理商与保险生产商的关系,真正实现了保险市场的产销分离。独立代理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以打造自己的保险代理服务品牌。

 二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独立代理人帮助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计算保障缺口、制订组合型的保险方案、选择保险产品与保险公司的个性化服务,售后及维权服务,技术力量和业务水平更高。

 三是产品的综合性。独立代理人可以综合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量身设计保险组合的解决方案,使保险产品更具人性化。独立代理人可以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代表客户向不同的保险公司采购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四是专业服务模式。独立代理人完全依靠自己的保险专业能力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专业能力是独立保险代理人的“独立之基”与“立业之本”,这就要求独立代理人要不断增强自己的保险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贴心的专业服务。

独立代理人迎来发展机遇

 一、20余年的保险营销为行业积累了大量精英代理人,有了人才的基础。

 二、市场上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货比三家将成为客户购买保险的新常态。而独立代理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私人定制理财方案、货比三家精选产品、售后服务终身维权的需求导向服务模式,大幅降低销售难度,杜绝销售误导,从而赢得客户信赖与尊重。

三、监管政策的支持,让独立代理人的执业有了官方依据。

2015年9月,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指出,“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代理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完善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这实质上是明确鼓励行业创新变革,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

从长期看,银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构建以风险管理为驱动力的盈利模式,树立创新至上的竞争意识,并培养普通消费者主动管理风险的习惯,从而为独立代理人制度创造适宜的成长环境。

20年前,个人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给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带来了高速的发展机会,其重要作用有目共睹!20年后的今天,更为先进的独立代理人制度进入中国,国家支持鼓励,业内积极创新,所谓大势所趋,势必给整个保险业特别是800万代理人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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