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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车险将迎洗牌潮

更新时间 2018-01-08

7月12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下称“《通知》”)。与此前的《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关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规定明显收紧,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将很难生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1-5月,累计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 194.30亿元,占产险公司 1-5 月份累计原保费收入 4304.38 亿元的 4.51%,同比负增长 25.26%。其中,车险保费收入 129.47 亿元,占比 66.63%;非车险保费收入64.84 亿元,占比 33.37%。

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会呈现显著的变化:


 1、没有资质的第三方平台只能提供网页链接服务


  在《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提供的服务超过技术支持辅助服务范畴、实质上开展车险销售活动或根据车险销售收入、保单销售数量等向财产保险公司收取费用的,应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资格。”


  而《通知》则明确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页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


  这意味着,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只能提供网页链接服务,现有从事车险业务的主要方式均被叫停。目前,一些第三方网络平台已经开始下架车险产品。


  近年来,诸如主打车险报价比价功能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层出不穷,业务涵盖定制投保方案、报价比价、代办验车和违章等服务,但其中多数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可能存在违规发展车险资金池业务等行为。


2、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会出现两级分化,整合、洗牌在所难免


  《通知》收紧车险业务后,相应规模将应声回落。在此背景下,第三方网络平台将对保险中介机构牌照“求贤若渴”。第三方网络平台需要加速转型,通过细分领域竞争、跨界整合,建立自身科技平台应对挑战,这意味着行业的整合、洗牌在所难免。


3、经代公司迎来了春天,有车险资质的互联网平台整体看好。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设立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属于保险机构自营平台,本办法所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之外的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只有具有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才能开设“保险机构自营平台”;而“第三方平台”只有通过具有互联网保险资质的保险机构授权,才能进行车险产品展示,提供链接服务,但不得在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这次保监会新规对第三方网络平台影响很大,可以预计,有资质的互联网保险自营平台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这里小编提醒各位客户,“国信易保”互联网保险平台是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平台”, 具有互联网保险资质,客户可以放心下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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